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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与结题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编辑:高校研究中心时间:2019-05-27 09:33:00信息来源:高校研究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国发〔20194号)精神,充分发挥高等职业院校在教学改革研究工作中的主体地位,不断提升高等职业院校教学改革研究服务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能力。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指导意见》(黑教发〔20179号)精神,决定开展2019年度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与结题工作,现将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立项范围及领域

2019年度高等职业教育立项项目重点领域主要围绕深化职业教育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职业教育标准、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建设多元办学格局、完善技术技能人才保障政策、提升服务区域发展能力等方面,在人才培养模式、学业管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课堂教学创新等环节开展新探索、新努力、新实践。

(二)项目类别

本年度立项项目分为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各类项目相关要求可参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的指导意见》执行。

(三)立项数量

本年度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一般研究项目计划立项212项,重点委托项目计划立项35项左右。

(四)立项方式

一般研究项目实行“名额到校、审核备案”立项方式,以高校遴选推荐为主,省教育厅进行形式审核和备案;重点委托项目实行“学校推荐、择优委托”立项方式,充分考虑各高校办学实力、专业建设等方面的优势,择优委托研究。

(五)立项程序

各高等职业学校须按照我厅下达的项目申报数量(见附1),认真做好校内申报、评选及报送工作。学校评审结果及项目申报书须在本校校园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省教育厅对学校推荐的一般研究项目基本情况进行形式审核后备案并发文公布;对学校推荐的重点委托项目,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进行择优遴选,最终确定立项项目后备案并发文公布。

(六)申报要求

1.一般研究项目应向一线教师倾斜,主持人应立足于学校内部职业教育实际需求研究实施具有一定受益面的项目。同时主持人应为本校在职教育工作者且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一般研究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包含主持人),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项目主持人每次限报一个项目,所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之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

2.重点委托项目申报学校在相关领域应有较雄厚的科研资源和研究基础,具有开展研究工作的必要条件。项目主持人应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及教育教学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从事过相关工作和相关课题的研究,确实能承担项目改革的主体任务且自愿承担省教育厅委托的与项目相关联的日常工作和研究任务。支持和鼓励多所高校研究力量联合申报重点委托项目,以促进校际间的交流与合作。重点委托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参与多个重点委托项目的申报且不得同时申报主持一般研究项目,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6人(包含主持人),多校联合申报的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包含主持人)。联合申报的项目需明确唯一项目主持学校及唯一项目主持人。

3.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 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设立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专题教学改革研究专项的通知》(黑高工联委〔201514号)要求,省教育厅将另行组织相关专项的申报工作,故此次不受理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教师申报的各类项目。

4.项目申报高校应为本校项目研究提供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相应条件,在人员、经费、政策上予以保证并形成激励机制。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学校对项目研究支持的资金额度和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效情况,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安排省级职教专项资金。

5.省教育厅不受理个人申报项目。

6.各学校申报的项目数量不得超出名额分配表数量。其中,申报重点委托项目的学校应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选择足额申报、非足额申报或者不申报。

7.申报重点委托项目的学校须按照我厅发布的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重点委托项目指南(见附件2)选择项目申报,学校不得在项目指南以外另设项目名称进行申报,但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项目指南名称概述范围内适当更改项目名称进行申报。

8.申报重点委托项目的学校须在申报书首页的重点委托项目指南编号栏中注明编号,编号格式见附件2

9.申报书首页右上方的备案编号栏是由省教育厅在项目立项后统一编发,学校在申报时不必填写。

(七)材料报送

各课题组需于2019625日之前将以下立项电子版纸质文档一并报送至学院综合楼803室。

1.2019年度黑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

研究项目汇总表(一份,见附件3

2.2019年度黑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

委托项目推荐汇总表(一份,见附件4

3.黑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报

书(三份,见附件5

二、项目结题

(一)结题范围

2017年度备案的高等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研究项目,2017年度重点委托项目结题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二)结题方式

一般研究项目结题工作,经学校批准结题的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厅。项目调整相关事宜按照具体要求办理,原则上项目名称及负责人不得变更(须与已发文件一致),项目调整申请单报我厅备案。

(三)结题材料

各课题组需于2019625日之前将以下结题电子版,纸质文档一并报送至学院综合楼803室。

1.2019年度黑龙江省高等职业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一般研究项目)(一份,见附件6

2.黑龙江省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书(三份,见附件8

3.黑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调整申请单(一份,见附件9

三、联系方式

学院高教研究中心联系人:

高家颜 13945696204

2019年5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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